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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
一、大中专院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毕(结)业生;
二、学徒期满的学徒工;
三、改变工种、调换新岗位、离开生产岗位一年以上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
四、其他必须经过鉴定方能上岗或自愿参加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按照不同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申报条件执行
一、学徒工学徒期满、经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毕(结)业,或劳动者通过自学达到初级技术水平,可申
--- 报初级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二、取得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并在本工种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或经本单位劳动部门同意参加过教育
--- 部门组织的正规中级技术等级培训毕(结)业,可申报中级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经评估合格的技工
--- 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毕业,可申报中级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三、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并在本工种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本单位劳动部门同意参加过教育部
--- 门组织的正规高级技术等级培训,可申报高级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四、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且具备考评技师条件的,可申报技师任职资格考评。
五、取得《技师合格证书》三年以上,且具备考评高级技师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评。
六、参加国家、省(部)、地(市)级技术等级比赛获前三名者,视比赛项目及其技术等级标准的水平,经农
--- 业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渔业、农林、农牧)、农垦、畜牧、农机、水产厅(局)的劳动
--- 工资部门批准,可进行升级鉴定。
七、有特殊技能或特殊贡献者申报上一技术等级的鉴定或考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受工作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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